为了拓宽项目获取渠道,及时、快速收集相关项目信息,提高项目拓展开发工作的效率和项目质量,激励项目提供者,特制定项目拓展推荐奖励制度。
一、项目定义:
1、是指能适用于公司发展所需要的土地、资产和物业;
2、能够取得政府批复和政策支持,有产权证明,可直接或间接创造较大价值的地产项目。
二、职责:
1、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项目拓展的统筹管理、筛选、申报和奖励申请工作;
2、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项目拓展和推荐奖励费用的统计、核实、发放工作。
三、拓展与推荐项目的奖励标准: 统一按项目面积奖励。
1、内部推荐奖励标准(人民币:元)
说明:以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备案时间为准,不重复奖励。
2、外部推荐和奖励标准,包括公司的合作伙伴,政府相关部门或有关领导,中介公司,业界人士,除中介公司约定的提成点数和有关商议的点数以外,全部参照内部标准执行奖励;
3、外部推荐与内部推荐信息重复的,原则上不重复奖励,视具体情况由董事长审批决定。
四、奖励的支付
1、提成奖励:
1)土地项目成交,拿到《土地使用证》后,支付50%;拿到《施工许可证》后,支付25%;拿到《预售许可证》后,支付25%;
2)资产项目成交,合同签定后,支付50%;公司人员入驻,支付25%;拿到《预售许可证》或开业后,支付25%;
3)以上支付节点均为达到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。
2、推荐奖励:项目介绍后,根据资料完整度,信息真实性,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,书面报由董事长批准,交由财务管理中心执行,一次性支付。
五、管理办法
1、归口管理到投资决策委员会,按月为单位进行统计存档,以月为时间进行总结和提出奖励申请,并做好台账;
2、在提出申请时,投资决策委员会务必核实信息是否符合定义要求,项目信息是否完整,资料是否真实有效;
3、在否决不能提出给予奖励的项目信息要记载并作解释,说明原因,以免打击相关人员工作积极性;
4、建立健全信息登记审核和分析研究台账,同步做好敏感项目的保密工作;
5、有关项目信息的存档统一表格,统一编号,经筛选后的项目全部报送董事长确认,并立即按确认意见开展下一步工作;
6、董事长秘书兼任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,负责项目信息的登记与整理,及奖励的申请、支付跟踪、登记、统计;
7、财务管理中心对奖励实施做好年度奖励支付的财务监督和报表。
六、本规定修订和解释权归投资决策委员会。
七、附件:(请自行通过项目推荐专线、电子邮箱等方式向项目推荐相关联系人郑小姐索取。)
1、项目信息表
2、项目信息台账
3、项目奖励台账